“鸡毛蒜皮”搅乱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2015-03-29 09:14:28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日托中心多是采取“4050人员+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管理”的方式运营,但是,聘用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容易导致纠纷
    若是采取“完全承包”的模式,虽然权责明晰,但是价格太高,而且一些街道认为由于并不缺养老项目应征者,因此没有必要
    新年伊始,在办公室里迎接海归老板易石(化名)的,是一张法院传票。她被一名70多岁的老太太告了,理由是,老太太在由她提供托管服务的日间托管中心摔了一跤,髋关节骨裂。老太    太的索赔费用,除了9000多元的医疗费外,还有6万余元的家人误工费、老人照料费等。
    易石重重地把传票往桌上一扔,“一个日托中心项目,一年才赚10万块钱,让我赔7万!”
    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老人日间托管中心是上海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的一大特色。由基层街道、乡镇提供300平方米以上的场所,为街道内需要帮助的困难老人提供“托底式”养老服务,象征性地收取每名老人    每月100元至300元不等的托管费。
    最受街道欢迎的养老服务提供者,是“4050人员”(指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的,本人就业愿望迫切、但因自身就业条件较差、技能单一等原因,难以在劳动力市场竞    争就业的劳动者)。他们由街道负责聘请,由社会组织进行专业化管理。
    实际上,利用“4050人员”资源为社区困难老人提供养老托管服务本身,是基层政府想出的购买服务的一个办法。一位街道工作人员介绍,日托中心引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初衷,就是    为了规范中心的运营。街道方面的考虑是,“4050人员”的用人成本相对养老服务提供商的用人成本要低很多,只需要专业的养老服务提供商能把他们“管理好”就行。易石所在的养老    服务机构总共承接了沪上10家老人日托中心,几乎每一个日托中心都是采取“4050人员+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管理”的方式运营,但是,“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容易导致纠纷。
    应征养老项目者不少
    有人会问,既然不喜欢、不专业,街道、乡镇何不采取“完全承包”的方式与养老服务机构合作?这样的合作,权责明晰,遇到“老人摔倒”,也能准确“定损”,避免相互扯皮。但问题    是,“完全承包”的价格“太高”,街道、乡镇难以承受。
    以易石的养老服务机构来说,她为发生纠纷的街道提供日托中心管理服务的收费是一年10万元,长期派驻两名员工;但如果要她提供全套养老服务的话,至少需要派驻5名员工,一年大约    15万元至20万元。
    这一价格,一些街道、乡镇觉得高了,而且也没有必要。上述街道工作人员说,对街道而言,即便采取“4050人员+购买专业机构服务管理”的合作模式,也不乏应征者,“说一年10万少    了,就这样的项目,一般都有五六家机构争取”。
    正是看准了养老服务机构这一“布局心理”,上海的一些街道也形成了“又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儿不吃草”的思维定式,能省则省。
    拖欠服务尾款
    令易石寒心的还有政府拖欠购买服务尾款问题,最长的一笔20%的尾款,从项目实施结束到拿到钱,走了半年时间,“拨一笔款,签了24个名字”。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通常协议,购买经费一般会分几笔先后打到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的账上,以确保它执行项目充分到位。最后一笔尾款,会在第三方机构评估验收后拨付。
    一名曾在民政部门社团处工作的工作人员说,一些没有经验的基层政府可能仅在“找第三方评估”上就会花上一两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因为他们也没有经验,另一方面,政府购买服务    的程序总是要走的,严格一些也是负责任的态度,不会是故意拖欠”。
    直到现在,易石脑袋里还充斥着一堆类似“鸡毛蒜皮”的小事,正是这些小事,令她对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这件事儿开始变得有些“不那么情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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