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国家公务员考试热词:“四不”承诺
2012-10-27 16:37:33 来源: 评论:0 点击: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0—2020)》,明确指出: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0—2020)》,明确指出:“要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再次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去行政化”的改革取向:“随着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克服行政化倾向,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就政策层面而言,大学“去行政化”已经成为全社会共识,成为国家的改革方向。
2012年7月9日,新任校长董奇在北京师范大学全校干部教师大会上承诺,在担任校长期间,本人不申报新科研课题,不招新的研究生,不申报任何教学科研奖,不申报院士,将把百分之百的精力用于学校管理,要用“整个的心”去做“整个的校长”。
董校长在做出“四不”承诺时说:“大学校长是一个管理的岗位,是一个服务的职位,目前中国大学管理的难度和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大学校长必须心无旁骛、全心全意地投入到学校管理工作中去。”
关于建设“一流大学”,他说,建设“一流大学”不仅需要一流的师资,需要一流的学生,更需要一流的管理。大学管理要实现从粗放式的外延管理转向精细化的内涵管理,从传统的经验型管理转向现代的科学型管理,从较封闭性的管理转向师生积极投入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开放式管理。
【标准表述】
[内涵]
我们所批判并决心革除的大学“行政化”弊端,并不是指正常的、必须的行政管理事务,而是行政权力的越位、专权与“异化”。大学“行政化”主要涉及两个层面的关系,即大学内部治理中的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的关系;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除了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行政权力凌驾于学术权力之上、行政管理人员“指挥教授搬凳子”而不是“为教授搬凳子”外,大学“行政化”的另一个重要涵义就是:“政府对大学的行政干预日益强化,大学越来越像行政单位而非独立的教学科研机构。也就是说,大学成为政府行政机构的延伸,过多接受政府的行政管理,失去了大学的独立性。”
[分析]
一直以来,我国大学校长都是既从事管理工作又从事学术研究,包括申请课题,申报各种奖项。有公众曾认为,这可以让校长更大程度发挥作用,否则,如果一名学者担任校长之后,就不再从事学术研究,是对其本人的浪费,也是学术研究的损失。
其实这种观点是对校长职务的严重误解,把校长当作了一个兼职就可以完成的工作。一方面,由于校长工作本身就很繁忙,再花精力去进行科研和教学,结果是两者都没有做好,尤其是学术研究和教学,校长从事学术研究,申请课题,往往只能“挂名”,而带研究生,也很长时间难以和学生一起交流。近年来,高校就曾爆出校长所带研究生发表和导师共同署名的论文涉嫌抄袭的丑闻,在事发之后,校长解释自己并不知情,对学生疏于管理,就是由于校长“兼职”太多所致。
另一方面,学者担任校长之后,继续从事学术研究和教学,还带来严重的行政化问题。有的校长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为自己搞到各种课题,这破坏了学术的平等竞争;还有的校长本没有从事多少教学工作,却经过包装去申报国家教学名师,与一线教师争夺教学荣誉。显然,校长从事学术研究和教育教学,更像是用行政权为自己谋求学术福利和教育福利。
而校长退出学术圈,能避免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失衡。从这个角度看,“四不”承诺的价值,更在划清学术与行政的界限。
温家宝总理曾明确提出:教育行政化的倾向需要改变。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多次表态,要逐渐改变政府对学校的管理。基于以上原因,华政教育资深专家认为,职业化、专业化、去行政化是今后我国高校领导调整的必然发展方向。
[措施]
目前大学的高度行政化,已成为困扰我国大学质量提高的严峻问题。推进大学“去行政化”改革,一方面,需要理顺政府与学校的管理,探索校长遴选机制;另一方面,则需要推进校长职业化,明确对校长的岗位要求,不能让行政权、教育权和学术权纠缠不清。
大学“去行政化”的出路:大学校长的职业化
要全面推进校长职业化,必须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改革我国大学校长的选拔、任命、评价机制。在发达国家的大学,大学校长是由对大学理事会(或董事会)负责的校长遴选委员会公开遴选的。因此,在选拔校长时,关注的是其是否具有胜任校长的能力,包括是否懂教育、懂教育管理,有无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等,而不是首要考察其是否有一流的学术能力。
大学校长的职业化,或者说让真正的教育家来办学,与淡化、取消大学领导的行政级别,其实是“一块硬币的两面”,是大学“去行政化”的两项互为表里的举措。大学校长的职业化其实质就是被遴选或聘任到大学领导层面的教授学者,其价值追求不是循着“副厅级”、“厅级”乃至“副部级”的“仕途晋升”,而是要修养、历练成为真正理解教育、钟爱学生、尊崇学术、精通管理的教育家。
这就需要有两个重要前提,其一是政府营造宽松、自由、多样化发展的氛围及环境,让大学能够自主、自律,“独立思考”、“自由表达”,办出特色,办出个性;其二是大学校长、书记们对大学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行政管理的投入与执着,不是将大学领导的职务视为晋级、提升的台阶,也不是“一脚门里,一脚门外”,将大学管理作为副业或者说“苦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