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城区学校紧缺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水富县第二中学3个:语文岗位1个、数学岗位1个、政治岗位1个
水富县第一小学4个:语文岗位2个、数学岗位2个
水富县博爱小学3个:语文岗位2个、数学岗位1个
二、选调原则
1.坚持全县统一组织、统一考试、统一录用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
4.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1.全县中小学担任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
2.政治思想业务素质过硬,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3.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4.年龄男55周岁以下(1960年8月31日后出生)、女50周岁以下(1965年8月31日后出生)。
5.截止2015年8月31日教龄满6年(含6年)以上;
6.2012年至2014年履职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7.在2012、2013、2014学年统测或学业水平考试中:镇办中心校和社级学校教师所教学科成绩至少有2年名列全县同级同科学校前3名,村级学校教师所教学科成绩至少有2年名列全县同级同科学校前6名,中学教师所教学科成绩至少有2年名列全县同级同科前15名。
2014年2月前已借调到县一小和县博爱小学工作的教师,在2012、2013、2014学年统测或学业水平考试中,至少有2年的教学成绩达到下列要求:在原学校工作期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达到该级别学校教学成绩要求或在县一小、县博爱小学工作期间所教学科成绩名列同级同科前3名。
连续五年担任非统测学科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
连续5年在管理岗位工作并兼任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
8.身体健康。
9.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10日至11日18时。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0870—8637209
(三)报名材料:报名表1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考申请表需经本人填写、原人事关系所在具有法人资格的校(园)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
(四)资格审查:由水富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选调岗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低于1:2的岗位不开考。1人限报1个岗位。
(五)笔试时间:2015年8月14日。
(六)笔试地点:水富县第一小学。
(七)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以及所报考学科的《新课程标准》(2011年)。
(八)录用:考试成绩公布后,根据考试人员成绩和所设岗位,按1:1的比例和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同一岗位出现并列成绩的,进行复试,复试分数高者进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期结束后,由县人社局按县政府相关规定发文调动,调动人员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后到选调岗位工作。
(九)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纪律监督
水富县2015年县直学校紧缺岗位教师选调工作,由县教育局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0—8632336、15012370816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水富县选调城区学校紧缺岗位教师报名表
水富县教育局 水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