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校快速发展的需要,嵩明县第一中学将公开招聘2016届部属免费师范生以充实学校师资。现将招聘细则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基本条件、人数及所需专业
1.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的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2016届云南省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
2.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身体健康,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招聘岗位和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
3.招聘人数及所需专业
嵩明县一中拟招聘10名免费师范毕业生,所需专业为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物理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历史学、教育技术学、体育教育。
二、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时间、方式及所需材料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4月5日。
报名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和到学校现场报名均可。
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师范生免费教育协议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学校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及各类荣誉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联系电话:13629683881(段老师)13708797406(周老师);邮箱:1075746654@qq.com
2.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4.体检和签约
由招聘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聘用,组织体检后,进行签约。
三、其它事项
1.招聘的免费师范生录用后,工作满半年经学校考核合格者,给予个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⑵在考核、政审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或考核、政审和体检不合格的;
⑶在所就读院校受到处分的;
⑷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的;
⑸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
3.考生不按时参加面试或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岗位。
嵩明县教育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