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江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江川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学历要求
二、招聘范围和渠道
面向江川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本县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作风正派,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岗位从业人员要求。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5日-6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
2、报名办法:按岗位报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需交复印件各一份),交小一吋免冠近照2张,报名费50元。
3、报名地点: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一楼大厅。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如果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该岗位取消。
(三)考试
1、笔试(100分)。笔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3日上午9:00—11:00时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确定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5、面试(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1、考试结束后,分招聘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时,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体检。拟聘用人员按照《云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3、考核。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通过考核,如有玉人事发[2003]40号文件第五条规定的10种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核不合格者依次顺延递补。
4、公示。拟聘用人员在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1、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2、办理聘用手续时,拟聘人员必须提供聘用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材料。
3、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1、在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2、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未按公告要求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招聘工作体现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电话:801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