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人社局遴选公务员(参公管理)公告
2016-04-08 10:57:27   来源:云南人社局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结合工作需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结合工作需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面向全省各州(市)及以下国家机关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和15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1.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行政机关)5名。


  2. 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3名。


  3. 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2名。


  详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全省各州(市)及以下国家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担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


  4. 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 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 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一学历层次须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上的专业必须与《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一致,专业不一致的不得报考。


  7. 身体健康;


  8. 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除以上基本条件外,各遴选职位具体要求详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1个职位。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 : 5。符合遴选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下同)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各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相关表格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下载。


  报名时需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3份;


  (2)信息采集表3份;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


  所有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或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注明“与原件相符、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昆明市五华区如安街56号(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老楼一楼大厅)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2. 资格审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请关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遴选。


  资格审查及个人经历、业绩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评价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2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 位。


  1. 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命题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2. 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遴选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


  3. 经历业绩评价。


  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 : 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标准附后(附件4)。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布。


  (三)考察与体检


  1. 考察。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 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按照考察程序和要求,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核实基层工作经历,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2. 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按要求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根据个人总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拟遴选人员原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遴选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遴选资格。


  (四)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务员公开遴选”栏发布。遴选期间,请考生主动关注该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并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中共云南省纪委派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1—63635251(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6363525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0871—63635387(中共云南省纪委派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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