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蒙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市外公开选调部份教师充实我市教师队伍。
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市外公立学校正式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调条件:
1.思想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师德良好,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2.专业对口且小学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初中、高中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学校可根据岗位需要具体设定;
3.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4.必须具有三年以上任教资历(2012年9月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5.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6月以后出生)。下列几种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即1975年6月以后出生):(1)父母或夫妻一方属蒙自户口且在蒙自辖区内居住者;(2)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急需引进的优秀人才。
二、报名工作
1.报名地点: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2.报名时间:2015年6月6日8:30至7日17:00止。
3.符合报考条件的请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父母、夫妻一方户口在蒙自的,还需带父母、夫妻的户口簿及与本人关系的证明材料)、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交《蒙自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自行下载填写好),近期同底免冠5分彩照2张(报名表上贴1张,共2张)。
三、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地点:蒙自市第三中学。
考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15年6月12日。
领取地点: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选调方式
选调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
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及本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分值100分,其中,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占总分的20%,学科专业知识占总分的80%.每个岗位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前两名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讲课,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8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考察。
考察: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选调学校自行组织。
六、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在蒙自人才网及蒙自教育网上向社会公示。
七、调动
1、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第一名者,经考察及体检合格,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正常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由选调教师自行办理)。
2、调入蒙自时须与所服务学校签署服务协议,五年内不得调离所服务学校。
本简章蒙自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2015蒙自市选调外县市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 蒙自市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
蒙自市教育局
2015年5月13日
2015年云南红河州蒙自市招聘教师公告
2015-05-15 13:58:21 来源:http://www.yn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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