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老虎”的落马 2015国企反腐帷幕拉开
2015-03-31 09:44:12   来源:   评论:0 点击:

     2015年全国两会刚刚闭幕,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即发布消息:“一汽”董事长徐建一接受组织调查。随后,中石油总经理廖永远接受组织调查,广东电网原党委书记黄建军、国家电网直     流建设分公司副总经理于志刚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南方电网副总经理祁达才接受组织调查……国企“老虎”的接连落马,拉开了2015年国企反腐的帷幕。
     国有资产不是“自家财产”,国企腐败决不能听之任之
     2月11日,中央2015年第一轮巡视工作动员会召开,确定了第一轮巡视采取“一托二”的形式对26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进行巡视。正是在这次会议上透出一个明确指向:中央今年决     定完成对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金融企业巡视全覆盖。
     国企是我国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的重要体现,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我国综合实力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从巡视、审计、信访反映的问题以及审查案例引出的问题线索看,国企在     管党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上也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有的问题还相当突出。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院副秘书长高波表示,近年来国企暴露出来的腐败问题和反映出情况的严峻程度超出了人们的想象。
     “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可以发现,几乎每名腐败官员的身后都站着一群商人,有私企老板也有国企干部,如果说私企是拿自己的钱为生意铺路的话,国企的贪腐者往往是把国有资产当成     自家财产,有的与私企老板比吃喝、比奢华,有的利用国企资源搞利益输送,为亲属子女谋取不法利益,甚至是为自己谋求政治方面的晋升。”高波说,“这些人的贪腐行为不仅破坏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还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政治生态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对国企腐败决不能听之任之,必须下猛药,坚决遏制国企腐败的蔓延势头。     ”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也认为,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财富,十八大以来,中央已在过去五轮巡视中对14家央企进行了巡视,情况不容乐观,靠山吃山、利益输送等问题普遍     存在,“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国企改革是2015年改革的重中之重,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选择对中管国有骨干企业进行巡视全覆盖,不仅是为了清除腐败积弊,更是为     深化国企改革清障蓄力。”
     巡视方式出新招,“利剑”涤荡国企腐败
     十八大以来,巡视一直在不断创新方式方法:2014年,专项巡视这一“短、平、快”的巡视方式从一、二轮试点到三轮全面推开,用时比原先常规巡视缩短近一半。今年第一轮巡视,又     创造性地采取“一托二”的形式,每轮一个巡视组巡视两家单位,将每轮被巡视单位的数量翻了一番。
     采取“一托二”方式后,仅以每轮巡视26个单位来算,今年被巡视单位的数量将达到78个,有望比2014年翻一番。目前,一共有53家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15家中管金融企业,按此进     度,完成这68家企业巡视全覆盖的任务游刃有余。
     高波分析,中央巡视组不断出新招,今年又采取“一托二”的新方式,足见其对巡视规律有了充分把握,旨在通过这一新方式深入研究同一类型企业的历史文化和行业特点,寻找具有共     性的腐败问题规律。
     “应该看到,对国企的巡视和对党政机关的巡视有较大差异。对企业反映的腐败线索,多集中在经济领域,更需要有对公司法务、合同、企业资本运作等方面驾轻就熟的专业干部。”高     波分析,这就不难理解,为何在2015年第一轮巡视组副组长名单中,出现了李东序、赵小平、时希平、刘怡、国一民、杨坚、郜风涛、马力强、李志群和孙来燕10位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     事会主席和辛志光、赵树林、陈琼和李英4名“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监察局长的名字。
     据悉,此轮巡视还加大了专业审计人员参与的力度,这些都是中央根据巡视国企特点作出的创新性部署,既解决了“一托二”工作量翻番后巡视人员亟待扩充的问题,又发挥了新任副组     长的从业优势,可谓一招妙棋。
     深挖国企腐败制度性原因,为深化改革护航
     有媒体报道,刚刚落马的一汽集团“掌门”徐建一,曾两次在公开场合掌掴下属。辛鸣评价说,从公开曝光的案例可以发现,一些国企的“家臣化”倾向比较严重,有些国企领导以“家     长”自居,大搞“一言堂”,决策权掌握在“一把手”一人手中,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形同虚设,甚至为了谋取个人私利不惜拿国家利益做交换,假借并购重组贱卖国有资产,给国家     造成巨大损失。他分析,造成这种局面一个重要原因,是国企领导的双重身份,使这些人在处理企业与政府、市场的关系时定位扭曲:面对市场,他们是职业经理人;面对政府,他们又     以官员自居,身份随意变换,哪个对其有利就用哪个身份,对这部分企业高管的管理出现了困难。
    “按理说,同样是副部级干部,当一个部委的副部长和当世界500强的董事长,工资待遇应在同一水平线上。”辛鸣说,“但实际差别很大,有些国企高管年薪上百万还心理不平衡,认为     自己的贡献大于所得,一些腐败分子把国有资产当成家产,想方设法损公肥私。因此,要解决国企腐败问题,必须从体制机制和监管模式上找到病因,对症下药,为深化改革开路。”
     高波建议,将对国企的巡视工作专业化、常态化,用专项巡视这一机动灵活的方式起到“震慑常在”的作用;同时通过巡视找出国企存在的共性问题,找到产生问题的总病根,从体制机     制上对国企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很多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掌握着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生活生产资料,如水、电、油、气、通信、交通等,因此,要通过抓国企反腐‘让人民群众对改革有更多的获得感’,提     高国企服务群众的质量,更多地分享国企改革的红利,从而获得更广大群众的支持。”高波说。(人民日报 记者 姜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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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省份酝酿国企薪酬改革方案 严控高管隐性收入
     《经济参考报》记者日前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我国多个省份都在积极酝酿薪酬改革实施方案,预计最快年内将陆续通过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并      对外发布。
     “目前包括上海、北京、山东等省份都在积极推进,一方面是对人社部出台的薪酬改革方案的落实,高管薪酬将会设定比例进行限制。另一方面,建立规范的福利性薪酬制度和监督管理     机制将成为下一步地方国企薪酬改革的重要内容。”上述人士对记者说。
     值得注意的是,首个地方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于近日“落地”。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属企业贯彻落实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广东省《关于深化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     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率先获国务院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批通过,并于日前正式印发。
     广东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奇表示,高管薪酬由三部分构成,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构成调整为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年薪将按照上年度省属企业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确定;绩效年薪不超过基本年薪的2倍,绩效年薪调节系数最高不超过1.5;任期激励收入则不超过年薪总水平的30%。此外,选聘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     机制,将鼓励逐步增加市场化选聘人员比例。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国企负责人2014年度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兑付将参照上述方案精神,在2015年操作落实,最快新一年的薪酬水平将于6月底前落实。据初步测算,按照新的薪酬体系,     广东省国企负责人将普遍降薪30%。
     不仅如此,广东省的方案还对地方国企负责人经营期责任追究和福利性待遇等划定了“红线”。经营性亏损企业负责人的基本年薪应适当下调,任期内出现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重大损     失的,根据省属企业负责人承担的责任,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已离职或退休的企业负责人亦不能免责。
     另一方面,方案明确省属企业负责人不得在兼职企业(单位)领取工资、奖金、津贴等任何形式的报酬,不得在国家和广东省规定之外领取由地方政府或有关部门发放的奖金及实物奖励。     同时规定,企业负责人存在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薪、享受超标准福利性待遇等行为的,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分和经济处分,并追回违法收入所得。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广东已经公布的地方薪酬改革实施方案中可以看出,地方国企薪酬改革延     续了央企薪酬改革的原则和核心,用薪酬改革鼓励市场化选聘的推进,鼓励政企分开,特别是没有回避最为核心的隐性收入问题,可以看出改革的决心和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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