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2-11-15 14:37:21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3名公务员和2名参照公务
  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3名公务员和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一)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行政机关)
公开选调人数: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13名。
公开选调具体岗位:
    岗位一:综合管理岗位6名
岗位二:节能评估审查岗位1名
岗位三:化工综合管理岗位2名
岗位四:园区综合管理岗位1名
岗位五:信息化综合管理岗位1名
岗位六:无线电综合管理岗位1名
岗位七:机要文书岗位1名
(二)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西办事处(委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人数:正科级及以下职务人员2名。
公开选调具体岗位:
岗位一:文秘宣传岗位1名
岗位二:园区综合管理岗位1名
    二、公开选调的范围
    全省各级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岗位基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具备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
3、在全省各级机关担任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满3年(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31日),担任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人员;
4、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年龄在32周岁及以下(197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硕士、博士学位的,可以放宽至35周岁(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6、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职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岗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如下:
1、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机关
岗位一:综合管理岗位,要求具有理工类、经济学类、法学类专业学历;
岗位二:节能评估审查岗位,要求具有能源动力类专业学历。因该岗位需经常出差,到重化工高耗能企业现场开展工作,工作环境相对较为恶劣,所以只限男性报考。
岗位三:化工综合管理岗位,要求具有化学类、轻纺食品化工类专业学历;
岗位四:园区综合管理岗位,要求具有交通运输类专业学历;
岗位五:信息化综合管理岗位,要求具有计算机及通信信息类专业学历;
岗位六:无线电综合管理岗位,要求具有物理学类专业学历;
岗位七:机要文书岗位,要求从事机要文书相关工作1年以上。
    2、云南省人民政府驻广西办事处岗位
岗位一:文秘宣传岗位,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学历或非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从事文秘工作1年以上;
岗位二:园区综合管理岗位,要求具有建筑学类专业学历。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报名登记表(需所在单位在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宽28mm×高42mm);毕业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原件和清晰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经历证明原件一份。
报名时间:2012年11月5日至11月11日集中7天现场报名(含周六、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昆明市永安路37号1805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将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交原单位审核,复印件注明“经审核与原件相符”并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将报名材料于2012年11月11日前(以邮戳日期为准)快递至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邮寄地址:昆明市永安路37号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1805室 张丽峰 收 邮编:650011),在快递寄出四个工作日内需以电话方式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处确认快递接收情况。待笔试前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审查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在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布,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每个选调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才能开考,否则取消该岗位的选调或相应递减选调人数。因岗位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符合其他岗位选调条件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改报其他岗位。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总成绩分数控制线为60分,达不到总成绩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该岗位选调的后续环节。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不指定考试教材。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1、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工作由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2、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 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选调纪律和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ynetc.gov.cn)向社会公布。
咨询电话:0871-3515543 (省工信委人事处) 
监督电话:0871-3515276(省监察厅驻省工信委监察室)
           0871-3635257(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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