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招考简章
2013-03-03 16:36:07   来源:   评论:0 点击:

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招考简章  为进一步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引导和鼓励品学兼优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建立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链,优化干部队伍结

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招考简章


  为进一步树立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引导和鼓励品学兼优的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建立完善来自基层一线的年轻干部培养选拔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人才保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我省今年继续开展选调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选调名额为260名,其中,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选拔130名,从大学生村官中选拔13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一)全国普通全日制公办院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二)2010年以前(含2010年)由我省统一选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公办院校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目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


  各类定向生、委培生不在选调范围。


  三、选调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年龄,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88年3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生27周岁以下(1985年3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以后出生),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生村官的年龄,本科生27周岁以下(1985年3月7日以后出生)、硕士生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7日以后出生),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应届高校毕业生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被评为校级以上“优秀毕业生”;


  2.在校期间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


  3.在校期间担任班级以上学生干部1年以上。


  (五)身体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六)在校期间或在村(社区)工作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以下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1.在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录中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在各类公务员考试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组织推荐、报名、资格审核、缴费及打印准考证


  1.组织推荐


  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表(应届高校毕业生)》,经学校根据选调条件进行审核推荐并盖章后,方可参加网络报名。大学生村官需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推荐后,填写《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表(大学生村官)》,经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进行审核推荐并盖章后,方可参加网络报名。


  2.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2013年3月6日9:00至3月12日18:00期间登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三个网站之一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首先进行用户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自行维护个人填报的信息。


  3.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计算机自动审核。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对报考人员在考录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处理。


  4.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于3月6日9:00至3月14日1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考费用为80元/人。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收报名考试费用。减免费用的流程详见《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5.报名信息修改


  报名系统将在3月20日9:00至3月21日18:00重新开放,让已缴费的报考人员有条件地进行信息修改,对报名资格审核结果有影响的修改视为无效修改。


  6.招录计划裁减


  缴费人数与招录人数的比例未达3:1的岗位,将相应裁减招录计划数。3月26日将在云南省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最终确定的报名情况及招录计划裁减情况。


  7.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于4月8日至笔试开考前以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200分,《申论》满分100分。考试大纲请参阅《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3年4月1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3.笔试地点


  本次考试在全省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设置考场。根据需要,经批准也可以在个别县(市、区)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试地点,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5.笔试分数公布


  5月21日至27日,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分数。对分数有疑问的考生可以申请查疑(详见《云南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5月30日将公布考生按岗位排名的成绩情况。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将在公布笔试成绩的同时,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每个岗位(见名额分配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录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的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


  (三)网上确认


  官方网站将在笔试成绩发布后公布网上确认的人员名单。进入网上确认名单的人员,必须按时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分为首次确认、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打印确认表等四个阶段。网上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中,若出现放弃资格复审、放弃面试、放弃体检、放弃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根据违纪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并视情形给予5年禁考公务员的处罚。


  1.首次确认


  首批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请于2013年5月31日9:00至6月2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对是否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确认。


  2013年6月3日9:00至6月4日18:00系统将开放“信息查看”功能,以便首次确认人员再次核对确认状态。如发现异常,请立即联系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也可将个人申请、身份证复印件、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及密码传真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传真发送完毕请电话确认)。


  2.首次递补确认


  首次确认结束后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比例,根据笔试岗位排名和岗位空缺面试人数递补人员进行网上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于2013年6月6日9:00至6月7日18:00进行,首次递补确认人员名单可于本次递补确认开始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


  2013年6月8日9:00至18:00为确认状态核对时间,操作过程同首次确认。


  3.二次递补确认


  首次递补确认结束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将开展二次递补确认,操作过程同首次递补确认。二次递补确认于2013年6月13日9:00至6月14日18:00进行,二次递补确认人员名单可于本次递补确认开始时,登录官方网站查看。


  2013年6月17日9:00至18:00为确认状态核对时间,操作过程同首次确认。


  二次递补确认结束后仍未达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确认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及面试。


  4.打印确认表


  确认参加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过程的人员,必须于2013年6月20日至资格复审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确认表一式两份。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及网上打印的确认表等参加资格复审。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盖章的《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表(应届高校毕业生)》原件;大学生村官须提供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和县级党委组织部推荐并盖章的《云南省2013年选调生报名表(大学生村官)》原件(附件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考录程序。


  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公布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网站发布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部门共同组织。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六)体检、考察


  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包含加分在内的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胜出。体检和考察由各州市党委组织部组织。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进行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省委组织部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天。


  (八)签订承诺书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生,与相关州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九)分配及录用


  签订承诺书后,省委组织部下发选调生分配通知,各州市党党委组织部按照通知要求,将选调生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到岗后安排到乡镇(街道)所属村(社区)挂任常务书记1年。


  五、政策保障


  (一)选调生办理录用手续后,统一安排初任培训。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期间,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应安排政治理论和业务培训。


  (二)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正手续,博士研究生享受主任科员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本科生定为科员。


  (三)选调生录用后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德才素质好、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择优选拔到乡镇(街道)领导岗位或县级以上机关工作。


  (四) 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应优先从选调生中挑选。对德才素质好、表现优秀,有发展潜力的选调生,列入后备干部名单。鼓励和支持选调生参加公开选拔和选调。对特别优秀和工作特殊需要的选调生,可破格或越级提拔。


  (五)录用为选调生的人员,在基层工作服务年限至少2年,期间选调生不得调离所分配的县(市、区)所辖的乡(镇、街道),自动放弃选调生身份的,不再享受选调生相关待遇。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服务期未满的选调生的借调、调动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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