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试资格复审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13年2月25日—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到海昆酒店(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20号)八楼大会议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提交相关材料(详见1月17日《昆明海关关于2013年度公务员考录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的通知》)的原件以供查验。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前来参加面试。
各职位最低面试分数线详见下表(点击下载)。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具体面试资格复审时间详见下表(点击下载)。
(二)相关要求:
1.考生应按时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为考生本人,不得采取他人代为办理的方式进行,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2.请考生自行对照考生身份、条件和报考职位要求,在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将材料按照相应顺序排列好。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2月27日—2013年3月2日(其中,上午0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面试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20号海昆大酒店(昆明海关大楼旁边)。
各职位面试时间根据考生报考职位分别安排,面试时间以面试资格复审当天领取的面试通知书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次序抽签,面试开考前10分钟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查看面试成绩及体检安排
参加面试的职位结束后的当天晚上,考生可在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时另行通知)查看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同时可于第二天晚24:00后,考生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本人成绩。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25%+面试成绩×50%。
四、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原则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四舍五入),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及政审的相关要求
体检将在面试成绩公布之后的第二日统一进行,体检地点为云南省公务员定点体检医院。考生应按照医院的体检要求做好准备工作,体检费用自理(一般为300元左右)。考生应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结果一般在体检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后由体检医院通知昆明海关(具体时间及检验标准以体检医院通知及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不得进入政审环节,同时该职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的顺序由下一名次考生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我关将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确定最终拟录取人员名单报海关总署及国家公务局审批。
六、其他事项
此通知未尽事宜,我关也可采取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考生,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中国海关考录网和昆明海关门户网站发布的后续通知,并保持在报名时所提交的各种联系方式畅通且能直接联系到本人,若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联系我单位,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面试期间食宿及体检费用自理。
有何问题可及时与我单位联系。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871-63016057 63016026
传真:0871-63016057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18号昆明海关人教处干部科。
海昆酒店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620号海昆大酒店(昆明海关大楼旁边)。
乘车方式:从火车站乘坐23或236路公交车到北京路凤凰村站下车斜对面即到;从昆明长水国际机场乘坐空港快线一号线到昆明雄业大酒店站下再转乘23或236路到北京路凤凰村站下车斜对面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