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员类别
1.学术学科带头人
2.学术骨干或优秀博士
3.教师
4.专业技术人员
5.管理人员及辅导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从事高校教育教学和科研、专业技术和管理等工作的能力。
(二)必备条件
1.招聘学术学科带头人必备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196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层次的高级职称,近3年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第一);或省部级遴选产生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级省级高校教学名师。
2.招聘学术骨干必备条件
(1)年龄在45周岁(196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2)具有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或科研院所研究工作经历。
(3)具有教授或相当于教授层次的高级职称。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5)近3年内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层次科研项目,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并取得相应的学术成果。
(6)学科或专业方向符合引进发展要求(详见计划)。
3.招聘优秀博士必备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1973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2)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博士学位证书。
(3)学科或专业方向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详见计划)。
4.招聘教师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2)原则上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对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证书的可参加报名应聘。
(3)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及学生教育管理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学科或专业方向符合招聘岗位需要(详见计划)。
5.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2)学位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3)具备从事高校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4)学科或专业方向符合招聘岗位需要(详见计划)。
6.招聘管理人员和辅导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1978年1月1日之后出生)以下。
(2)学位及其他要求符合招聘岗位的需要(详见计划)。
以上招聘博士、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辅导员, 2013年毕业的,报到时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招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竞争择优的原则。
3.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硕士及本科生报名时间 2013年 2月18日至2013年3月15日,3月15日24:00时后不再接受报名。
(2)学术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和优秀博士报名时间 2013年 2月18日至2013年6月15日。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到曲靖师范学院现场报名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
2.报名地址 曲靖师范学院人事处(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三江大道,邮编:655011),电子邮件:qjnursc@126.com,联系电话:0874-8998663,联系人:朱老师。
3.报名所需材料
(1)博士应聘者请注明岗位代码及专业/学科方向,并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其他相关材料。硕士和本科生应聘者填写《曲靖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
(2)2013年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3)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曲靖师范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3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基本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有虚假信息及隐瞒实际情况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凡通过资格审查者,学校在4月1日前在“曲靖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考试考核事宜。
五、考核及聘用程序
学术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或优秀博士直接进入面试和考核程序,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考察成绩。其他人员参加笔试后进入面试考核程序。
(一)笔试
硕士生及本科生必须参加笔试,招聘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可开考,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及从事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注:教师面试分为两个环节进行,第一个环节为课堂教学能力考查。第二个环节为综合面试。
(三)考核
以上公开招聘人员(除引进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外)根据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成绩高低推荐2名应聘者提交学校考核及审查,其中第一名作为拟聘用对象,第二名作为备选对象,当第一名放弃签约时,直接通知第二名签约。
学校考核及审查过程中,拟聘用对象及备选对象如存在违法违规和违纪现象,经学校请示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录用资格。
(四)公示
拟录用对象报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并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六、招聘人员待遇
(一)学术学科带头人
1.学校分期(1-5年内)计发购房补贴40-60万元(税前)。购房补贴具体标准根据与学校签订的教学科研任务书协商确定。
2.引进3年内安排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10万元、文科6万元。
3.在引进1年内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
(二)学术骨干
1.学校分期(1-5年内)计发购房补贴30-50万元(税前);其中,同时具有教授职称和博士学位的计发购房补贴35-55万元。购房补贴具体标准根据与学校签订的教学科研任务书协商确定。
2.引进3年内安排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6万元、文科4万元。
3.在引进1年内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
(三)优秀博士
1.学校分期(1-5年内)计发购房补贴15-30万元(税前)。购房补贴具体标准根据与学校签订的教学科研任务书协商确定。
2.引进2年内学校安排科研启动费理工科4万元,文科2万元。
3.学校在引进1年内提供过渡性住房。
(四)其他人员
正常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
七、纪检监督
学校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4-899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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