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昭通永善县公安局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公告
2016-01-25 09:21:39   来源:昭通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为了缓解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压力,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能,有效维护交通秩序,经永善县人民政府同意,永善县公安局拟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用于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了缓解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压力,提高公安机关行政效能,有效维护交通秩序,经永善县人民政府同意,永善县公安局拟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用于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户口不限;持有高中以上毕业证,退伍军人放宽到持有初中以上毕业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的公民。热爱公安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6以上;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和警官院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二)招聘人数本次共招聘交通管理协警员30名(男性25名,女性5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18至22日。


  (二)报名地点: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综合室(三楼)。


  (三)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原件、1寸免冠近照8张。


  (四)现已被其他单位聘用的须经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现已在永善县公安局任协警员的不能报名。


  四、考试体检及政审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和面试,考试内容为初中语文基础知识。


  经审查、笔试和面试合格的按成绩由高至低取男性前25名,女性前5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经永善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者,由永善县公安局政治处统一组织政审。


  五、聘用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关口,公开招聘,对体检、政审合格者,按照参考人员考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员数等额确定聘用名单,并公布。一经聘用,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电话通知被拟聘用人员报到的时间、地点,被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永善县公安局政治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凡被聘用的人员,由交警大队组织培训并试用两个月合格后由永善县恒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与永善县恒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用工协议。


  六、用工性质及待遇


  交通管理协警员属于临时人员,每月工资2000元(基础工资800元,绩效工资1200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负责购买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负担的部分)。详情请咨询永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咨询电话:0870-4545166。联系人:卓维江(13887052666)、顾文庆(1388709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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