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由于业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速录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大专以上学历;
(三)熟悉或精通计算机应用,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快;
(四)年龄在25周岁以下(有速录工作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五)丽江市户籍;
(六)身体健康;
(七)通晓本地民族语言者优先。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招聘名额:共招聘速录员5名。
三、速录员工作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计算机录入、扫描工作;
(二)庭审记录、其他记录的计算机录入工作;
(三)其他审判执行辅助性、事务性工作。
四、工资待遇
工资形式包括试用期工资制和聘用期工资制,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工资指导价位确定,工资总额不低于2400元/月(包含五险);试用期工资不低于丽江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日—2月1日(双休日除外;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六、报名方式:本人带齐身份证、毕业证等证明自己学历、职业技能的资料和一寸标准相片一张,到玉龙县人民法院政治处现场报名。
七、招聘程序
(一)组织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主要检测听记打字录入速度,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
(二)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按照综合测试成绩择优录用;
(三)到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联系人:和时
咨询电话:0888-8886113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