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八项规定”到反“四风”,从治理“舌尖上的浪费”到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一年来,随着党中央和国务院一系列举措的出台,令群众深恶痛绝的公务接待浪费现象大为改观,为民、务实、清廉之风劲吹,其治理之功、除弊之效,人所共见。
最难治理的歪风被有效遏制,其中可总结的经验很多,但最重要的经验和启示是:建章立制,强化执行。
回首一年来的整治工作,密集出台的各项规定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拉开了新一轮作风建设的序幕。
此后,党中央和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到《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再到《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对公务接待浪费和“四风”顽疾开出药方。
这些规章条例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问题出发,要求具体明确,操作性强。比如近期公布的“新版”《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与2006年的“旧版”相比,内容有大范围、大幅度修改和增加,其中,15条为全新内容,7条进行了大幅修改;各项要求和标准更加细化。新规定共提出38项禁令,包括11项“禁止”事项和27项“不得”要求。
文不在多,贵在实。这些规定没有原则宣告和空话,内容非常实在,让人有可以遵从的具体标准,执行时也就更好把握。
法不在严,贵在执行。再好的规章制度没有执行也无济于事。在这一点上,中央领导发挥了至关重要的带头示范作用。
“抓作风建设,首先要从中央政治局做起,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一年来,中央领导同志带头垂范,以身作则,在公务活动中吃工作餐、不清场封路、不组织迎送活动等,展现了亲民为民、节俭务实的优良作风,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了表率。如今各级领导干部出行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已渐成风气。
没有问责,不设高压线,再好的制度和标准也难奏效。2013年,从中央到地方,加大了对违反规定人员的问责力度。中纪委监察部发布的数据显示,到10月底,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共计17380件,共处理19896人,4675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严格的问责,让制度刚性并有力量,对敬畏制度、遵从制度产生了有效引导作用。
行百里者半九十。在为公务接待改革成绩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公务接待不正之风是长期积累的陋习,一朝廓清并非易事。一年来,顶风而为者有之,转入地下者有之。
一些地方和单位搞变通,将内部食堂装修成豪华接待场所,在偏僻之处建立隐蔽的会所,继续套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路径,有的甚至仍抱着治理一阵风、风头一过卷土重来的幻想。由此看来,杜绝公务接待不正之风,我们必须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常抓不懈。
彻底铲除公务接待不正之风,需进一步规范被接待对象的“话语权”。一些地方官员相信“接待就是硬道理”,说到底,是因为一些被接待对象在分配资源等方面拥有太多的“话语权”。只有真正按照中央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对公务接待不正之风才能釜底抽薪,治标更治本。
彻底铲除公务接待不正之风,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管住公务接待的资金来源至关重要。国内外的实践告诉我们,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越具体明确,越严格精细,公款随意支配的空间就越小。具体来说要做到“四严”:严格控制支出预算、严格限定接待对象、严格设定接待标准、严格落实审批制度,实现合理接待。
彻底铲除公务接待不正之风,需进一步推行信息公开制度。实行阳光接待是治理接待腐败的良方。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公务接待支出都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新出台的接待规定,要求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按年度组织公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制度规定、标准、经费支出、接待场所、接待项目等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这已经开了一个好头,下一步各地必须将其真正落到实处。
彻底铲除公务接待不正之风,监督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要建立长效监督机制,让违规者无处逃遁。
此外,还要着力深化公务接待管理体制改革、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机关内部接待场所转制改革、机关所属接待资源集中统一管理改革等改革举措,全面铲除滋生公务接待不正之风的土壤。
治理公务接待不正之风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我们必须建立更加严格的规章制度,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并与其他领域的改革措施相互配合、共同发力,力促公务接待更透明、更规范,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