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双版纳州促进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各有关单位申请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批复》(西促就办[2013]33号),“同意我院开发15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与名额
(一)州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岗位8名。
(二)州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协警岗位7名(限男性)。
二、聘用期间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第一年月工资1500元,第二年月工资1600元,第三年月工资1700元,五险由单位统一缴纳。
三、招聘资格条件
除符合我州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人员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资格:
(一)书记员岗位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熟悉计算机操作;
4、具有胜任招聘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二)司法警察协警岗位(限男性)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驾驶证B1以上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4年2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高1.7M以上,复退伍军人和具有驾驶证证的优先聘用;
4、具有胜任招聘岗位要求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有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在司法机关工作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以下证件:身份证、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机动车辆驾驶证、退役军人证复印件各1份,另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间:2014年2月11日至2月20日。
报名地点:州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614室)。
五、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要进行电脑打字测试。报考司法警察协警岗位的要进行队列测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应聘人员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政审和体检合格的方能聘用。
未尽事宜由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剑波 联系电话:2192338
李有思 联系电话:2585691
奚 玲 联系电话:2192264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2014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