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人才引进通告
2014-03-20 21:14:13   来源:   评论:0 点击:

为规范、有序做好新平县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岗位及人数2014年,全县卫生事业单位计划补充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具体岗
为规范、有序做好新平县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卫生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岗位及人数
2014年,全县卫生事业单位计划补充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0名(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方式
(一)直接到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大理医学院、曲靖医专等医学院校或省教育厅主办的现场招聘会引进2014年医学类毕业生。
(二)引进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医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人才。
三、招聘条件及方法
(一)引进2014年医学类毕业生
1.对象: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毕业生
2.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身体健康,积极进取,具备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性别:不限。
(3)学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乡镇卫生院专科及其以上学历。
(4)户籍:不限。
3.方法:
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在县人大、县政协、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直接到昆明医科大学、云南中医学院、大理医学院、曲靖医专等医学院校或省教育厅主办的现场招聘会现场招聘。
(1)报名:考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资料及身份证明资料报名(提交复印件)。具体时间以招聘会发布时间为准。
(2)测试:由人才引进工作组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应聘考生进行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测试。
(3)签订就业协议: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引进人选,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
(4)体检、考核、聘用: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毕业后即可持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毕业生报到证或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到新平县卫生局报到,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即可组织体检、考核、聘用。程序及要求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期间未能履行相关协议者,用人单位有权解聘。
(二)引进中级及以上职称临床医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医学类专业人才
1.对象: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岗位工作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条件的医学类毕业生。
2、条件:
(1)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分工,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具备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和书写能力,没有受过任何处分。
(2)年龄:40周岁以下。
(3)性别:不限。
(4)户籍:不限。
3、办法
符合条件且有意到新平县卫生事业单位工作的可直接到县卫生局洽谈,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前。洽谈结果报人才引进领导小组批准后,即可办理体检、考核、聘用手续。程序及要求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聘用后除可正常享受编制内人员待遇外,还可享受高端人才奖励资金。签订聘用合同期间未能履行相关协议者,用人单位有权解聘。
四、招聘纪律
(一)招聘报名、测试、签订就业协议期间,在新平县卫生局、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在招聘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出,即取消考录资格。工作人员若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出,一律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招聘工作在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
五、其它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对新进人员一律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费由本人承担,聘用期间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由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及联系方式:
新平县卫生局:新平县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四楼(建设银行旁);邮编:653400; 余老师:0877-7011081 、13608770652。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7015696。
 
附件:1. 补充协议
          2. 新平县卫生事业单位2014年人才引进岗位表
 
 
 
 
新平县卫生局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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