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供销合作社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人数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要求 | 学位 要求 | 其他招聘条件 |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 | 专业技术 | 1人 | 博士研究生 | 博士 | 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农林共生经济、合作社经济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公开发表论文4篇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海外留学经历者优先。 |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较好的专业基础和实际工作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报考年龄为45岁以下。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97号)要求。
(三)应聘人员免笔试。
(四)具备招聘单位所需的其他招聘条件。
五、招聘程序
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组织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应聘者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本人工作经历、能力、业绩的相关证件电子文件(可扫描或拍照),进行现场报名。地点: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办事处龙欣路27号),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4年12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情况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根据聘任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个程序,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笔试:免试。
(五)面试。资格审查通过者,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评分,主要考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由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费用考生自理。
(八)公示。对拟聘任人选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聘用。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联系方式
云南省贸易经济学校党政办,昆明市盘龙区茨坝办事处龙欣路27号
联系电话:0871-68052583、 18669005063
监督电话:0871-63633776
云南省供销合作社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