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海县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经通海县2015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提前招聘紧缺岗位医生17人,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5届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二)年龄在35岁以下(1980年3月25日及以后出生)。(三)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奉献精神。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3 月 25日,上午9:00―中午13:00。
2、报名地点:云南省2015年医药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昆明医科大学专场双选会现场(昆明医科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 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
3、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所有原件现场查验,交复印件一份,同时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 照片1张。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 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资格审查符合招聘要求的人员进入笔试,并发放笔试通知单。考试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专业知识,于2015年3月25 日下午在昆明医科大学组织进行笔试。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解决。
(五)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通海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八)签订就业协议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签订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协议签订的问题并 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协议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用资 格,所缺岗位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毕业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等证书原件审验,拟聘用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人员 聘用的相关规定进行办理。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未能提供相应证书的,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 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本次招聘由通海县人社局、通海县卫生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通海县2015年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海县卫生局
2015年3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