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报告政府工作时指出,“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城镇化难点问题。抓紧实施户籍制度改革,落实放宽户口迁移政策。对已在城镇就业和居住但尚未落户的外来人口,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相应基本公共服务,取消居住证收费。”
【标准表述】
户籍制度是由封建时代传统户籍管理政策演变下来的人口控制制度,是维护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统治一个重要工具。解放初期社会生产力低下、物资匮乏时期计划经济是当时的主要经济形式。
中国现行的户籍制度呈现出典型的二元化结构,户籍制度附着了较多的利益,跟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等紧密相连,不同区域和省份之间差别巨大。由于住房和户籍之间存在密切的联系,伴随房地产发展而来的各项社会问题与日俱增。
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具体措施】
一、从宪法上肯定公民居住和迁徙自由的基本权利入手,完善户口登记制度,大力改革户口迁移制度,加强身份证与户口登记紧密结合。
二、通过新技术的引进,加强身份证智能化建设,按照全国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基础性改革抓紧抓好。
三、采取居住证制度,通过办理居住证让城市里有条件的农民工稳定下来,这有利于特大城市形成合理的人口结构和劳动力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