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在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从事综合部门辅助岗位工作,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文职人员。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本次招聘共6类职位40人(详见招聘简章)。
三、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文职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公安机关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工资待遇参照现行机关工勤人员标准(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核定。
四、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昆明户籍且符合条件人员(不含云南省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户口,昆明市各大专、本科院校学生户口);
2.截止2015年7月8日,年满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8日至1997年7月8日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
6.以下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2-5项,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受户口限制:
(1)毕业于公安院校刑事技术专业的;
(2)取得法医或法医学、化学分析与检验、临床医学(限男性)等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的;
7.具有相关岗位任职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职位条件
详见招聘简章。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该网站为本次考试的官方报名网站),通过昆明人才网提供的链接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主要环节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审核、准考证打印等。
2.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报名期(2015年7月4日00:00至7月8日24:00)和查询期(2015年7月9日00:00至7月10日24:00)两个阶段。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报名期即2015年7月4日00:00至7月8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陆
登录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
(2)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成为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没有注册过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一个用户名和密码并填写有效的邮箱地址(今后如果登录密码丢失可通过此邮箱进行密码重置),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此用户名可用于报考网站上的各类考试,一个用户名可同时报考多项考试,但只能在一项考试中报一个名。
(3)填写报名信息
拟报考人员登录昆明人才网,点击首页上的“考试服务”链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考试公告》。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报名信息由报考人员自行维护,且要求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4)提交审核
报名信息填写好后,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就可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5)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格审核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的方式与人工审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系统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所学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类似,计算机判定审核未通过,报考者可电话联系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考申请信息。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资格人工审核申请联系方式:
五华公安分局政工室0871-64107205
(6)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5年7月15日至17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简章)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招聘过程中如因电话号码变更,找不到考生,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报名期可以进行新报名、提交审核。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报名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请注意只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
六、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基本技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
(一)笔试
1.笔试范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部分、公文写作。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15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的地点为准。
4.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五华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进入基本技能测试和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报名原件及复印材料进行审核。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每个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基本技能测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该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基本技能测试等后续招聘程序。
资格复审由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专业、学科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出现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审核单位将按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办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④已就业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⑤报名时还需递交《五华公安分局招聘文职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请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
⑥因暂时无法提供毕业证,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2份,并签署书面保证书,保证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到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基本技能测试
1.测试人选确定:各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参加计算机基本技能测试。如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在本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顺序递补。
2.测试方式和内容:测试方式为计算机技能上机实作,内容为WORD文档编辑和计算机打字测试。
3.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基本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成绩现场公布。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基本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倍于招考岗位计划数的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笔试和基本技能测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基本技能测试成绩×60%,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如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如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正常进行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招聘情形的,在本岗位顺序递补。自愿放弃的考生应提前三天将书面申请交到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政工室(西山区西华路32号五华分局办公楼3楼301室)。
2.面试方式: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详见招聘简章)。
3.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值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合格分数线及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
1.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昆明人才网、五华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按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面试分数还相同,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以上三项均相同,则加试基本技能测试决定。
(七)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科目为纵跳摸高,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执行。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九)考察和政审
考察和政审具体要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十)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察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昆明人才网、五华政务网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报考岗位代码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六、信息发布
招聘期间相关信息统一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km.gov.cn)、昆明人才网(http://www.100job.cn)、五华政务网(http://www.kmwh.gov.cn/)发布。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公安机关文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招聘方案批准后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由五华公安分局文职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社会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政审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监督电话:
五华区纪检监察部门0871-63628562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6277517
公安五华分局纪检监察室18987681360
附件:
1.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文职人员招聘简章
2.五华公安分局招聘文职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以上附件打包下载
五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
2015年6月25日
2015年昆明市公安局五华分局招聘文职人员公告(40人)
2015-06-26 15:23:26 来源:http://www.ynhzgwyw.com/ 评论:0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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