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昌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15年9月11日。
面试地点: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考生持身份证分别于2015年9月11日上午7:30、下午13:00准时报到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三、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面试过程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四、面试程序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报到。
(二)宣布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三)考生组、面试考官、监督员抽签确定考场。
(四)工作人员对考生身份进行核对,抽签确定考生面试顺序。
(五)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依序到考场进行面试。
(六)考生面试后,由工作人员带入休息室。
(七)宣布面试成绩。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不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按实际到场人数进行面试。
(二)参加面试的考生从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大门进面试考点到考生区,凭身份证进入面试候考室。考生不得将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生面试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及其亲属姓名等信息,违者将对其最终面试成绩扣减5分。
(四)考生面试时要求使用普通话。
(五)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对考场内考官或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要提出回避。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七)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当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高声喧哗和随意出入。凡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联系电话:0875—7131399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