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和面试事项公告》的相关要求,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2015年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工作在澜沧县民族小学开设考点,进入结构化面试90人(含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2人)。为确保结构化面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5年9月13日,上午:8:30开始--上午面试结束;下午14:00开始--下午面试结束。(请各位考生特别注意:此时间为面试正式开始时间,请按照日程安排表要求集中的时间到场)
二、面试地点
澜沧县民族小学。
三、面试岗位
1)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岗位代码:090101)
2)澜沧县殡仪馆(岗位代码:090201)
3)澜沧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岗位代码:090301)
4)澜沧县工程预结算编审办(岗位代码:090401)
5)澜沧县电子政务网络管理中心(岗位代码:090501)
6)澜沧县糯福木材检查站(岗位代码:090601)
7)澜沧县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0701、090702)
8)澜沧县上允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0801)
9)澜沧县竹塘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0901)
10)澜沧县乡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001、091002)
11)澜沧县乡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102、091103)
12)澜沧县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201)
13)澜沧县雪林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岗位代码:091301)
14)澜沧县小坝子水库管理所(岗位代码:091401)
15)澜沧县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室(岗位代码:091501)
16)澜沧县职业高级中学(岗位代码:091701)
17)澜沧县东河乡中心小学(岗位代码:092001)
18)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岗位代码:092601、092602)
19)澜沧县雪林乡卫生院(岗位代码:092901)
20)澜沧县殡仪馆火化工(岗位代码:GQ090101)
四、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以澜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的《2015年普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为准。
五、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的考生,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六、面试组织管理
(一)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二)面试试题:采取异地命题方式制作面试题目。面试试题由考生当天抽取。
(三)面试考官。面试考官。由外县和澜沧县已取得相应面试考官资格证书且面试业务能力水平高、面试经验丰富、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人员担任,面试时考官应佩戴面试考官证;每个面试考场设面试考官7名(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场成立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主考官为面试考官小组组长。
(四)面试过程邀请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的人员进行监督,
保证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五)面试场所设置。
1、面试考点设立抽签室、考生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2、面试考场内设置主考官席、考官席、计分席、人大监督席、政协监督席、纪检监察监督席、考生席、旁听席。
3、每个面试考场人员安排为面试考官7人(主考官1人,考官6人),计核分2人,引导员1人,人大监督员1人,政协监督员1人。
旁听人员1-5人。为增加面试工作的透明度,面试实行旁听制度,每个考场设5个旁听席位,满员为止,年满18岁的中国公民可报名,经审核合格获得旁听证后可参加旁听(注:此次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能旁听)。面试考点办公室在考点设旁听证办理处办理旁听手续,考生抽签开始前即开始办旁听证,需参加旁听的人员,持身份证(军人可持证明身份的证件或材料)办理旁听手续,面试开始前10分钟旁听人员必须入场,旁听完全场方准离场。旁听人员不准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以及其他物品进入考场旁听,违者由考场监督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面试程序
(一)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应在9月13日上午7:20分前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证明到候考室查验面试人员身份进入候考室。7:30分由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后,每组考生选取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考场抽取后再由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填写《面试考场、序号登记表》,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号抽好后,选取考生代表抽取面试试题。所有抽签结束后将相关表格交给侯考室监督员,侯考室监督员将表格送考点办。
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应在中午12:30分前持身份证、资格复审合格证明到候考室查验面试人员身份进入候考室。13:00分由工作人员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后,每组考生选取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考场,面试考场抽取后再由考生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填写《面试考场、序号登记表》,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号抽好后,选取考生代表抽取面试试题。所有抽签结束后将相关表格交给侯考室监督员,侯考室监督员将表格送考点办。
上午8:00,中午13:30未进侯考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所缺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请考生认真查看自己的面试时间,按时到达)
(二)上午8:20,下午13:50分引导员将考生统一带入面试考场,进行回避程序核实,如果考生提出需要回避,回避人员调整后再面试,如果考生回答没有提出回避,上午8:30分、下午14:00分面试正式开始。
主考官示意考生就座后询问考生:面试考官、监督人员、计分人员中是否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如有需要回避的,请直接告知人大监督人员,由人大监督人员与考点办公室联系,调整需要回避的人员。
主考官还须询问:在座的考官、监督人员、计分人员是否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需要回避的如果有需要回避的,也可提出回避请求。
(三)如无需回避,主考官宣布面试开始,引导员将考生逐个领入面试室。整个面试过程只能以考生序号称呼、引导、提问、记录。面试中面试室一次只允许进一个考生,上一个考生离开面试考场,下一个考生方可进入。
(四)面试实行评委当场评分,工作人员当场统份、核分。
(五)整场面试结束后集中考生当场宣布面试分数。
八、成绩计算和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
(一)评分采取百分制。
(二)成绩计算
1、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加分
2、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3、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5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并按保留一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综合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综合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如果保留一位小数的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胜出。
九、面试纪律
(一)面试考生参与资格审核但未参加面试的属于浪费考录资源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处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普洱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
(二)面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所有面试评委、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的通讯工具及与面试无关的物品统一放在考点办,不得带进考场。
(三)考官及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面试考生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和七十条所列关系的人员坚决按规定回避。
(四)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不得擅自离开,进出候考室、面试室和上卫生间须由工作人员陪同。
(五)考生在候考室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得询问面试内容,不得随意走动,爱护公物。
(六)面试相关程序完成的考生应迅速离开,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七)在面试工作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回避而参与的、徇私舞弊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影响面试正常进行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十、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保障通讯工具通畅,以便与其联系面试等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面试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组织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面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一、联系方式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与人事管理股0879-7221240
十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2015年普洱市澜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结构化面试日程安排表.xls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