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决定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选调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选调单位简介
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下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委托的质量检验;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质量有关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科研培训工作;指导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质量检验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辖区内上级安排的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检验监测工作;负责提供辖区内食品、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综合上报和反馈食品、药品质量信息;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有关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在全国范围内选调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二)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其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昆明就业网、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昆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网站、中国医药报和云南日报发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