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宜良县2016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1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宜良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其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三、报名方式、时间、地点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受理网络报名或委托代报。报名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宜良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和《宜良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考简章》和《招聘计划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4日、6月15日两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地点:宜良县劳动就业局3楼会议室(县城环城西路31号);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考生须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职称证和执业资格证;
③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⑤非2016年的毕业生需提供失业证或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三)报名要求:要求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同时考生对自己提供的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重报或报考信息有不真实情况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负责。专业、学科参照《云南省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设置。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的,需填写《承诺书》。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员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不服从调剂或该岗位不能调剂的,视为报名未成功,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削减岗位及人员名单。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时间:2016年6月2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在报名地点凭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
2、笔试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所报考岗位的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基础知识占7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3、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自愿放弃名额的,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个别岗位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2、资格复审
时间:2016年7月1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地点:宜良县劳动就业局3楼会议室(县城环城西路31号);
所需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就业推荐表》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程序,相应岗位空缺人员按规定进行递补。递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上午 8:30至11:30;下午2:30至17:30)。在规定时间内联系不上的人员或未按时参加递补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逾期不再进行递补。
③资格复审结束后,分别公布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将发布关于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3、考试采用口头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所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质。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后面的考场规则。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和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结束后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果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胜出。如笔试及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六、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参加面试,并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O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签订的用工合同,必须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未尽事宜按照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招聘简章由宜良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宜良县农业局:0871-67599816;宜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871-67542301;宜良县审计局:0871-67529359;
纪检监察部门:0871-67527979;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0871-675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