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继去年降低GDP在政绩考核中所占权重后,贵州省再次对县级政府的考核作出调整,88个县(市、区、特区)分为“经济强县”“非经济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3类,10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不再进行GDP考核。
贵州省取消对贫困县GDP考核,并不是孤例。8月,福建省已下发通知,取消了34个县(市)的GDP考核,实行农业优先和生态保护优先的绩效考评方式;7月,山西省公布了修订后的县域经济考核评价办法,取消了国定贫困县“GDP”和“GDP增长速度”指标,36个县因此卸掉了“GDP政绩考核”包袱。在这以前,河北、宁夏、贵州等省份均宣布,取消贫困县GDP考核,而重点关注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提高、贫困人口数量减少等指标,并作为各级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GDP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这些年,一些地方盲目追求GDP,进而形成了“GDP崇拜”症,热衷于经济项目的大投入、大建设,甚至不惜牺牲环境保护、民生福祉为GDP让路。GDP崇拜已严重影响了社会正常发展,纠偏GDP认识已成共识。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对限制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取消地区生产总值考核。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有助于把扶贫资源真正用在扶贫开发上,调动贫困县做好脱贫工作的积极性。如果在GDP考核指挥棒下,官员们都把精力放在了经济增速上,甚至国家对贫困县的转移支付资金大多成为满足政府运转的“饭碗”,而不是扶持农民脱贫的“追加资本”,“扶县”与“扶民”岂能不脱节。
客观条件不同,考核却归于“大一统”,这样的机制并不科学。一味追求达到某个经济增长率,环境破坏、资源过度开发以及债务增长等问题将不可避免。尤其对于贫困县来说,追求规模GDP,并不一定能够改善民生。如果只重视整体经济规模的推进,而不重视贫困人口生活水平的提高,“年年扶贫,年年贫”的怪圈就不可能打破。
贵州省对贫困县的考核,“产业发展”项目中“工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等考核内容被“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总产值”“耕地产出率”等内容取代。尤其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增加了“营造林任务保存率”和“森林覆盖率”两项生态环境考核项目。这些变化,其实是根据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考核目标,因地制宜的考核,更有利于GDP朝着绿色、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贫困县卸下了GDP考核的包袱,表明GDP至上的思维正在改变。当贫困县卸下了GDP考核包袱,“扶县”和“扶民”才有望真正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