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精神, 为缓解我所警力紧张问题,加强场所安全稳定工作,更好的完成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任务,计划招聘22名辅警(编外用工),协助警察从事戒毒人员的管理、教育矫治工作。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辅警人员的招聘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无犯罪前科或违法经历。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无纹身,适合工作岗位需要。
3.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35周岁,身高165cm以上,限男性,身体健康。
5.退伍军人、大中专毕业生、公安协勤人员、见义勇为人员、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经历者,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报名—面试---政审---体检---培训---试用
报名、面试、政审、体检、培训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九溪所区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劳动工资科(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43号),报名电话: 0877-6130343
新平分所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新平分所政工科,报名电话:0877-7882251
五 报名所需证件: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原件;
3.本人一寸免冠近照4张。
六、工资待遇:
(一)经面试、体检合格录用者,月工资:1800元
(二)在我所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增加工龄补助50元。
(三)正式聘用后单位给予购买医疗、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五大保险。
云南省第三强制隔离戒毒所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