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都只能算是针对症状的“治疗”,解决讨薪难的根本途径,是加快我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让农民工融入所在的城市,让他们也成为城市的主人。
陕西农民工张正友在山东莱芜讨薪被拘事件,经央视《焦点访谈》报道后,引起各方关注。据莱芜当地官方微博发布,初步确认讨薪事件中4张收条系伪造,目前,已对一名干警采取双规措施。
农民工张正友和工友们被矿主欠薪200万元,张正友向当地政府以及劳动、信访等职能部门求助均遭推诿。农民工遭遇拖欠工资不少见,在艰苦讨薪过程中遭遇推诿搪塞也不少见,而此次山东莱芜讨薪事件的罕见之处在于,本应为农民工主持公道的一些公安干警,在事件中涉嫌充当黑心雇主的保护伞。被欠薪的农民工遭到“设计”,于是原告变被告,张正友遭到欠薪和失去人身自由的双重打击。
在莱芜讨薪事件中,不仅应依法追究当地劳动、信访等政府职能部门的不作为问题,更要严查深挖部分民警的乱作为,甚至是涉嫌犯罪的恶劣行为。一些民警与黑心矿主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是否涉嫌串通伪造证据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些公众关切的问题,当地在调查后必须给出明确答案。
每逢年底,农民工被欠薪问题就格外突出。对一些农民工而言,工程结束的日子也就是他们踏上漫漫讨薪路的开始。很多人的工资被拖欠多年,讨回之日仍遥遥无期。这些被欠薪者中,有的人急等着钱看病,有的则是孩子面临辍学。与多数被欠薪的农民工相比,张正友显得更为不幸,因为他的讨薪之路更为凶险。而张正友也是幸运的,因为他“有幸”得到中央新闻单位舆论监督力量的支持,因为他“有幸”碰到依法办案的当地检察机关。
年底,对一些农民工而言是年关,也是讨薪季。有关部门也在着力解决欠薪问题,年末时候,人社部通常会与发改委、公安部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确保工资基本无拖欠。各地也都纷纷推出了保障农民工权益、工资支付的所谓长效机制。但每年各类讨薪事件还是屡有发生。2011年5月,《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明确了恶意欠薪入刑,被认定为恶意欠薪者最高可以被处七年有期徒刑。但是,恶意欠薪入刑与同时生效的醉驾入刑相比,社会效果并不明显。
目前农民工遭遇的欠薪问题,对政府主管部门而言主要是“监管难”。欠薪事件高发的领域多为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的建筑、加工等行业。据统计,我国80%以上的农民工在中小企业和房地产建筑企业里务工,而建筑企业里超七成的工人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监管部门的政策措施在操作中往往无法完全落实。许多工程建设项目在层层转包之后,农民工的利益更容易被随意损害。
有一个数字很能说明问题,有学者的研究显示,目前欠薪95%以上都发生在农民工群体身上。研究发现,农民工通常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使其劳动者的身份“不规范”——很多人没有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自身权益易受损害。农民工的流动性也让其地位更为弱势,一些农民工不可能在一个地方“坐吃山空”,遭到欠薪后往往自认倒霉,流动到其他地方继续打工维生。这也让一些雇主更肆无忌惮地欺负“外地人”,用拖延战术获得非法利益。
农民工讨薪难问题,之所以成为顽疾,与问题背后的社会背景有密切的关系。目前中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2%,但这只是名义城镇化率,其中包括了在城镇里面没有固定居所、没有户口的农民工。如果不包括他们,中国人口城镇化率只有35%左右。在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性的阻碍下,我国有高达2.6亿的农民工尚未真正融入城市。三十多年来,打工者们在各地循环流动,难以融入城市生活。讨薪难正是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产生的问题。各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都只能算是针对症状的“治疗”,解决讨薪难的根本途径,是加快我国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的建设,让农民工融入所在的城市,让他们也成为城市的主人。做到这一步,按时、足额得到血汗钱,将不再是农民工的奢望,获得正常报酬也不再需要他们以命相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