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高不成低不就:农民工养老保险断裂的未来(一)
2014-02-18 20:41:02   来源:   评论:0 点击:

无奈:两张社保网兜不住农民工 2013年,全中国的农民工总量已经达到达2 69亿人。在整个中国的发展过程中,他们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时
    无奈:两张“社保网”兜不住农民工
 
    2013年,全中国的农民工总量已经达到达2.69亿人。在整个中国的发展过程中,他们是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未来。时下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保,有居民养老保险和职工养老保险两种选择。但当前不少农民工在这两张“社保网”面前,却总有一种“高不成、低不就”的困惑。
 
    “居民保险待遇低、职工保险门槛高”
 
     此外,要尽快推进城镇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方便农民工等群体在城乡间接续、转移保险关系。黄英君说:“更进一步,就是要打通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以个体户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方式自愿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通道,最终形成‘大并轨’。”
 
    为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少地区已在试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轨”、农民工养老保险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等制度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
 
    如何推动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覆盖更多的农民工?基层建议,在发展过程中,要针对进城农民工的新需求,一方面要在财力可承受范围内,提高政府养老金补贴额度、适度提高居民参保缴费标准,从而真正提高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增强其吸引力。
 
    另一方面,要在不断提高农民工收入水平、稳定就业岗位的基础上,逐步改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在提高社保统筹层次的同时,完善城镇养老保险在不同区域、不同制度之间转移接续办法,减少农民工异地流动的障碍。
健全激励机制提高养老金待遇
 
    目前我国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率相对较高,社会统筹部分一般由雇主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账户部分由参保人个人缴纳本人工资的8%。“缴费率的高门槛将大量农民工挡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以外。”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原常务副院长兼经济研究所所长左学金指出。
 
    从2011年7月开始施行的《社会保险法》要求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城镇职工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但是根据2012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披露的信息,2012年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超过2.6亿人,截至2012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543万人,仅占全部农民工的17.3%,这一比例低于缴纳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
 
    除了缴费率高以外,农民工的参保意愿也不强。今年27岁的小王来自安徽黄山某农村,他说:“我们可能今天在济南,明天在北京,后天就在江苏了,没有固定的地点,到哪里去参保,又到哪里去报销?现在社保续转手续太麻烦,单位不愿缴,自己也不愿买。”
 
    “当农民工在城乡之间和地区之间流动时,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权益常常因难以携带而遭受损失。”左学金认为,目前我国大量农民工从中西部流向沿海地区,在实际上形成养老金缴费由中西部向东部地区的转移,结果造成中西部城乡养老问题更加严重。这一问题表明在我国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重要性。
 
    为了鼓励参保,左学金建议应该进一步“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使个人的基础养老金待遇与参保历年的缴费更紧密地挂钩,而不仅仅与退休前一年或几年的养老金缴费挂钩。为此,可借鉴德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根据参保人每年的缴费水平,确定参保人在该年的养老金权益得分。
 
    同时鼓励城镇非正规就业的农民以折扣缴费率参加基础养老保险,确保他们的基础养老金权益不受流动的影响
 
    “建议在实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后,非正规就业人员以(工资劳动者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按‘折扣缴费率’缴费。该折扣缴费率可以是正常缴费率(12%)的20%,30%,…,90%,100%等,由他们本人自主选择确定。他们相应年份的基础养老金权益得分,也按同样的折扣率计算。不同年份的养老金权益可直接相加,退休时按养老金权益总得分计发基础养老金。这样,当劳动者在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之间以及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流动时,他们应有的养老金权益不会因流动而受到影响。”左学金说。(光明日报 记者 邱玥)
 
    农民工养老保险:需适当降低农民工缴费年限
 
    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规模迅速扩大,他们对城市做出了贡献,却面临着生存环境恶劣、生活无保障的困境。面对民工潮和民工荒的轮回,使得解决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成为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方面农民工群体流动性较大,另一方面养老保险在几项险种中缴费周期最长,这两者之间的矛盾,再加上中国社会保障制度未实现全国统筹的现状和现有户籍制度的制约,就使养老保险成为农民工社会保障中最难解决的问题。
 
    目前中国存在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三种:
 
    第一种是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缴费方面,相比较城镇职工,农民工在缴费比例上有所变化,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在计发方面,以缴费15年为界,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而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在转移接续方面,不同城市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之间转移时除个人账户资金外还可以转移12%统筹基金,但由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为其他保险则只能转移个人账户资金。
 
    该制度的主要问题在于转移接续和最低缴费年限两个方面。关于转移接续,问题主要是可转移接续的资金额度少和办理转移接续业务的效率低。根据现有的规定,农民工只有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内转移接续才能将个人账户资金连同12%的统筹账户资金一同转移,而由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到新农保则只能转出个人账户资金。这对于农民工来说是不公平的,并且可能造成农民工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资金缺口买单,承担原本没有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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