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3-03-16 16:45:5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经学校研究,报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照《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
 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需要,经学校研究,报经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按照《云南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07〕9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公安厅(云人〔2006〕5号)文件的通知》(云教人〔2006〕12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指导意见》(云教人〔2005〕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的要求,楚雄师范学院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岗位、数量及条件

  2013年我校计划招聘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共计80人,其中专任教师72人、专职辅导员8人,详见《楚雄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要求》(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

  4、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

  5、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高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我校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应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将个人自荐材料和《楚雄师范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www.cxtc.edu.cn)

  寄交各用人部门,联系方式请查看《楚雄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要求》(附件1),寄送时请在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岗位。

  2、应聘人员报名时间:2013年3月5日至3月29日下午6时正。

  3、凡报名应聘者,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相关岗位专业、学历层次要求的,均可参加应聘考试。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博士研究生和副高以上人员报考不受比例限制,个别急需、紧缺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及考核办法

  (一)笔试

  1、硕士学历应聘者须参加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知识,不指定教材,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的形式进行。

  2、考试时间暂定于2013年4月6——7日,地点在楚雄师范学院。

  3、符合条件并须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须在考试前到校报到,报到时间暂定于2013年4月5日,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领取准考证。

  4、提供交验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须提供《楚雄师范学院2013年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个人简历、2张一寸免冠近期彩色标准照片、毕业证、学位证(未获取毕业证、学位证者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及其它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拟任工作的专业知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中有放弃面试情况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增补进入面试。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三)考核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之和)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考核人选,对参加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及工作成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体检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和考核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经学校研究,对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报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批准后,与学校签订正式就业协议,确立人事关系,办理有关手续。

  凡被聘用的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所在部门考核,考核合格者,与学校正式签订服务协议,认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学校有权予以解聘。

  八、纪检监督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8-3123212 联系人:洪老师。

  九、联系方式

  ⑴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师范学院组织人事部干部科

  邮编:675000

  ⑵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zzrsb@cxtc.edu.cn

  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耿老师 0878-3125061

  洪老师 0878-3114770

  楚雄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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