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3年全州卫生系统补充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16人。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对象:大理州内户口或生源,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以外,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本科以上毕业生不限户口和生源地。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或技能。
(六)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8年12月9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对具有执业资格(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年龄放宽到38周岁以内(1975年12月9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2009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四、报名与报考资格审核
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即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9日、10日。
报名地点:大理州卫生局一楼会议室(大理市龙山行政办公区,市内可乘坐11路、16路公共车至终点站下车)。
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报名时要求携带《毕业证》、身份证、户口册、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如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亲属代为报名。
报考费用:
根据大发改价管〔2011〕152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笔试费用50元,进入面试人员每人收取50元面试费用。
五、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或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12月21日上午。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于2013年12月18日至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大理州卫生局领取《准考证》。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总分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总分加3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予以确认。
(二)面试(或实作)和考核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总平均分的80%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岗位数2:1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或实作)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数不足2:1的,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3、面试实施
考生面试(或实作)具体形式、内容,州级单位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并组织实施,县市级单位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县市卫生局确定并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参与后续招聘过程。
在面试(或实作)合格人员中由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进入体检。
合成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生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或实作)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体检及公示
面试、考核合格者,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综合考核意见,再确定是否递补。
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级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公布第一榜,面试(或实作)人员公布第二榜,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公布第四榜。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主管部门、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招聘意见,报经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办理招聘审批手续。统招统分岗位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在所有拟招聘岗位中进行择优选岗。
八、纪律要求
(一)考生要按统一要求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等相关表格,准确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通知时,如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二)招聘工作成立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局领导组成的领导组,负责组织领导招聘工作,同时成立由有关领导机关和部门人员组成的监督组,负责对招聘工作的监督;招考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考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惩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理州卫生局、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市卫生局联系。
该公告及此次招聘职位表可在www.dlrs.gov.cn、www.dali.gov.cn、www.yndlhrss.gov.cn网站上查询。
联系电话:
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872-2316481(大理州卫生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
0872-2428012、2428133(大理州纪委派出人事民政纪工委)
各招聘部门咨询电话: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868689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24469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32638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160562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42910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21524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2428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20037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1879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27050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21299
特此公告
附表:1、《大理州2013年考试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2、《专业技术人员录用审批表》
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