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昌宁县水务系统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不断满足水利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引进招聘4名水利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
二、引进招聘条件
水务系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引进招聘对象要求政治上合格、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综合素质好;计划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5年应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后出生)。
三、引进招聘计划及岗位
2015年昌宁县计划引进招聘水利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人,岗位数量如下:
昌宁县2015年引进招聘水利紧缺专业技术人才计划表(见附件)
四、引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持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学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招聘工作组依据招聘条件审查报名资格。报名时间及地点:4月9日在云南农业大学国家工程中心一楼122会议室(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经招聘工作组查阅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面谈情况,按照毕业生推荐表学业成绩平均分由高到低,以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三)签定协议。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签约人员,双方现场协商签定《昌宁县水利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协议书》。
(四)资格复审。签约学生毕业后于2015年7月15日以前持引进协议、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到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水务局报到,并将学籍档案转到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相关部门按照招聘公告明确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及考核。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水务局组织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无疑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必须严肃纪律,秉公办事,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
(二)毕业生档案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存,如有不封存、涂改的,不得参加今年的招聘。
(三)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可通过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昌宁县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查询。
联系电话: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5-7131399
昌宁县水务局 0875-7130732
原标题:云南省昌宁县水务系统2015年引进招聘水利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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