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各项城乡规划及各项规划的编制、论证、评审报批工作;负责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及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负责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竣工规划备案;负责指导乡镇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及建设项目规划管理工作等。经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为做好本次合同制人员的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名额
市规划处共招聘4名合同制人员。
二、招聘岗位
城市规划人员2名,文秘管理人员1名,档案管理人员1名。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城市规划人员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城市规划,负责单位委托编制的各项规划协调、审查及上报工作;负责建设项目报件审查;参与业务专业技术研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熟练CAD软件。有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从事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经验优先。
(二)文秘岗位人员专业为文秘、专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本单位内、外部文书文书起草及处理,协助办公室主任进行相关会议的组织,并做好记录,协助办公室主任做本单位的接待工作,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其它各项工作。
(三)档案管理人员专业不限,专科及以上学历。负责本单位各科室产生的档案资料,包括文件材料的接收、整理,档案的提高利用等,具有档案管理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先。
(四)原则上招聘年龄不超过35周岁身体健康的人员,男女不限。
(五)政治素质过硬,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职工群众工作,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公道,乐于为职工群众说话办事,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敢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善于表达职工利益诉求。
(六)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七)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和处理工会工作的相关事宜。
(八)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2个月,工资1600元/月。正式签订合同后工资城市规划人员2000元/月,五险按有关规定执行;文秘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1800元/月,五险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及考核安排
报名工作由市规划处组织实施。2016年1月15日至30日,报名人员到市规划处办公室填报《蒙自市规划处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5分相片2张。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联系人:陈丹,电话13769477177;马艺英,电话13988037726)。
六、聘用及聘用后的管理
(一)市规划处同意聘用后,按相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二)每年市规划处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继续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简章由蒙自市规划处负责解释。
蒙自市城乡规划管理处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