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川区公路建设管理工作的需要,经研究并请示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从事公路建设管理、施工、设计、监理或具有相关专业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热爱公路建设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五)具有道路与桥梁、土木工程、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造价、测绘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从事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施工、监理或设计工作经验者或从事上述工作满三年以上具有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优先。
(六)身体健康,年龄40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2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数码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工作业绩证明。
3.报名要求:所有资料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东川区交通运输局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拟聘人员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时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核验,逾期未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核验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能力水平。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经综合考核合格人员,自行到东川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能胜任岗位工作的人员,由东川区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聘。
(六)待遇
聘用人员属临时人员,工资每月2000-3000元。聘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聘人员往返产生的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聘用人员由东川区交通运输局委托东川区人力资源中心合同管理,采用劳务派遣方式,日常管理和工作安排及工资福利由交通运输局负责,具体安排在金东大桥工程建设指挥部、东倘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等部门工作。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71-62126334
电子邮件:852892234@qq.com
传真:0871-62120501
2.联系人:张勇
(五)应聘人员投递资料概不退回。在招聘时间截止后10内,未收到招聘单位通知者,请自行联系其他单位。
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
201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