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戒毒管理局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公告
2014-03-17 22:58:44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2013〕41号),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戒毒管理局面向全省戒毒系统公开遴选14名公务员(人民警察)到局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职位一(职位代码01):所政管理职位2名;
职位二(职位代码02):教育矫治职位2名;
职位三(职位代码03):警戒护卫职位1名;
职位四(职位代码04):政策法规职位1名;
职位五(职位代码05):戒毒管理职位2名;
职位六(职位代码06):习艺劳动职位1名;
职位七(职位代码07):信息技术职位2名;
职位八(职位代码08):工资管理职位1名;
职位九(职位代码09):组织人事职位1名;
职位十(职位代码10):宣传教育职位1名。
二、遴选范围
全省戒毒系统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人民警察)。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团结同志,遵纪守法,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热爱戒毒事业,熟悉戒毒工作业务,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工作能力;
2.具有3年以上强戒所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担任乡科级正职或主任科员及其以下职务人员;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31日后出生);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
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职位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遴选的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戒毒管理局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四、遴选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1个职位,单位要鼓励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完整填写《云南省戒毒管理局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云南省戒毒管理局2014年公开遴选公务员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3)。
报名时间:2014年 4月1日至3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各强戒所政治处。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资格审查。各强戒所政治处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经所党委研究同意,将相关材料于2014年4月8日前报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
3.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于4月15日起在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采取百分制计分。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命题范围为时事政治、戒毒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理论实践运用,由省戒毒管理局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网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和思考判断、综合归纳、语言表达的能力。面试由省戒毒管理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网公示。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表彰奖励等。省戒毒管理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网公布。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期间的交通和食宿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省戒毒管理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省戒毒管理局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职位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遴选职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体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办理遴选手续
省戒毒管理局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有关程序办理遴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遴选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网发布。相关表格从上述网站下载。
(二)公开遴选工作将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整个遴选过程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监督,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871-64189122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联系人:林汶静。
监督电话:0871-64189110 云南省戒毒管理局纪委 ,联系人:刘志刚。
          0871-63635257 云南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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