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相关规定,现就龙陵县2015年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3+ 面试总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15年9月16日早上7:00开始至结束。
体检地点:龙陵县人民医院。
三、体检标准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体检。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每人390元。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于9月16日上午7:00前,准时到龙陵县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报到。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2、体检应尽量保持平和心态,不要过于紧张。体检前,要注意饮食,不要吃过多油腻、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以免影响体检结果;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前12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4、按照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考生对体检医生存在要回避关系的,应提出回避。
5、体检期间,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
联系电话:0875-6127509
附件:体检人员名单.rar
龙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10日